竞价销售办法
根据《竞价销售公告》,经业主单位同意制订本《竞价销售办法》,请各位竞买人认真阅读。
一、第三批房源:本次竞价销售房源为62套,分别是东都华庭13套,舟宿云庭12套,世嘉和苑11套,福明家园二期20套,福明家园三期6套。
二、竞买人资格:第三批报名符合条件的被征收户
三、看房时间和方式:本次看房采用集中看房和自行看房相结合。福明家园二、三期、东都华庭集中看房咨询时间:10月23日~24日;舟宿云庭、世嘉和苑集中看房咨询时间:10月25日~26日。各竞买人自10月23日~30日可联系物业自行看房。
四、竞买资格取得办法:已报名并公布的竞买人凭身份证,并缴纳1万元保证金到指定账户(户名: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账号:82660120111013612,开户行:宁波银行四明支行)后,凭身份证和保证金收据领取竞价号牌。保证金交付时间:10月22日~11月1日。登记领号牌时间:10月22日~11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登记领号牌地点:徐戎三村56号1-2居委会旁,逾期视为放弃,不予办理。(注:第一、二批报名登记未成交的竞买人,要参加第三批竞价销售会的,需重新报名登记并领取竞价号牌)
五、竞价时间和地点:集中竞买时间:2015年11月3日下午1时开始,竞价地点: 宁波和丰花园酒店二楼丰瑞厅(宁波市江东区江东北路339号和丰创意广场和庭楼)。
六、竞买方法:
1、竞买人凭身份证、保证金收据和竞价号牌准时出席竞价会。竞价号牌竞买人须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一个竞价号牌只允许两个人进入会场。
2、本次竞价销售房屋仅按展示看样时的实物现状进行。本公司对房屋的介绍仅为方便竞买人了解,如出现和实际情形有差异的,皆以实际情形为准。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的即表示愿意接受房屋之现状。
3、竞价方式:本次竞价销售为公开竞价加价的方式,价高者得。
4、竞价会由拍卖师担任主持人,竞买人根据主持人宣布的起叫价和加价幅度自由应价,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竞买人的应价达到最高报价时,经主持人三声报价仍无人再加价的,主持人以落槌表示竞价成交。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与代理公司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
5、会场纪律:竞买人应遵守会场纪律和公共秩序,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制止他人举牌应价,竞买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
6、竞价会结束后未买受的竞买人,竞价保证金在2015年11月6日起到代理公司办理退还手续(双休日除外,不计息)。
7、成交价款的结算:买受人自成交次日起5天内支付购房款;未领到政府征收款的买受人,自收到政府征收款后5天内支付购房款。
8、房屋的移交: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由相应小区的物业按房产现状向买受人办理移交,买受人须付清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公共设施维护费等相关费用(收取相关费用的标准以物业公司核定的《物业管理缴费标准》为准)后,买受人直接向本小区物业公司领取房屋钥匙。
9、产权证过户:买受人在付清相应价款后,即可启动办理产权证过户等手续,产权证由代理公司协助办理。
10、税费承担: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和过户等手续时所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政策规定的要求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契税、交易费、产权证工本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七、法律责任:
11、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或有操纵竞价、弄虚作假行为的,主持人有权当场取消其竞买资格,或宣布其报价无效。
12、买受人逾期支付超过10天,视作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所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视作无效,1万元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回。
八、本《竞价销售办法》的解释权归业主单位和代理公司所有。
附: 《徐戎小区危旧房改造项目第三批存量房竞价销售房源清单》
业主单位:江东区旧城改造办公室
代理公司: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