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次拍卖标的的特点,制定本《竞买须知》,请各位竞买人认真阅读。
一、拍卖标的: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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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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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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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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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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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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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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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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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蛟川街道青雅路265号青枫雅苑13号18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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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2020)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196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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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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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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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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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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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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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蛟川街道青雅路265号青枫雅苑31号20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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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2020)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196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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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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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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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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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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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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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蛟川街道青雅路265号青枫雅苑13号17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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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2020)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196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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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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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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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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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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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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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蛟川街道青雅路265号青枫雅苑31号5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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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2020)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197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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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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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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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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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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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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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蛟川街道青雅路265号青枫雅苑12号12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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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2020)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197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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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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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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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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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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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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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驷街道贵驷卫生院东首1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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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2021)宁波市高新不动产权第01229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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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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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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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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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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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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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招宝山街道柴家河头11号楼1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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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2021)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113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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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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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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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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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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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办法
1、竞买人条件:具有独立民事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法规有规定资质的,竞买人应当具备。
2、意向竞买人须按《住宅拍卖公告》里要求在诚拍网(www.chengpw.com)网络拍卖平台上完成实名注册登记(个人须上传身份证,法人须上传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拍卖时间、地点:2021年12月30日9:00时起在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www.chengpw.com)。
4、即日起至2021年12月29日止,与本公司联系看样事宜或自行前往实地看样。
5、根据诚拍网网络平台(www.chengpw.com)“报名交保证金”相关要求交纳保证金,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9日。
6、拍卖简易流程:网络注册——实地看样——交纳保证金——参加竞买。
7、标的移交流程:拍卖成交——到拍卖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付清成交款及佣金——移交标的。
三、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方式为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为裸价。
2、本次拍卖采用二轮制竞价,在拍卖开始后先按清单序号逐套竞价,第一轮竞价结束后如有未成交的标的,自动依次转入第二轮进行再次竞价。每个标的的自由竞价时间为5分钟,延时(限时)时间为3分钟。
3、出价延时(限时)的基本规则:在设置了限时竞价时间的拍品进入限时竞价时间(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竞价时间,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4、具体规则详见《诚拍网网络拍卖特别约定》。
四、拍卖规定:
1、“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http://www.chengpw.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2、本次拍卖仅按标的展示看样时的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对标的的介绍仅为方便竞买人了解拍品,如和实际情形有差异的,皆以实际情形为准。竞买人一旦参加竞拍的即表示对拍品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无异议。竞买人应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3、竞买人应在拍卖会前认真阅读《竞买须知》,了解《竞买须知》的相关内容。不清楚的应在拍卖前向拍卖人咨询了解。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2022年1月6日下午5点前与拍卖公司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否则视为违约。
5、拍卖未成交的,竞拍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五、特别约定和说明
1、竞买人须符合宁波市政府关于住房限购、限售、限贷相关政策规定,否则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2、支付一份保证金的竞买人,可以参拍拍卖标的中的任何一套,一旦拍卖成交即不能再行竞拍;如竞买人需参拍多个标的,须支付多份保证金。
3、竞买人如参拍一套或多套标的的,须根据宁波市政府住房限售、限贷政策规定的要求,结合自己是否符合政策的情况自行作出竞拍决定,并对自己作出的决定承担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4、在拍卖成交至办理不动产过户前,因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新的关于住房购买、住房出售、和住房贷款等相关政策规定,则以新出台的政策规定为准,买受人应自行满足相关规定的要求,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涉。
5、本次拍卖的住宅建筑面积、土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类型和终止日期均出自于权证记载或不动产登记部门档案查询结果,建筑面积、土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类型和终止日期以不动产有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拍卖成交后在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过户时,若出现差异时,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和成交价格;成交款项也不作退补。
6、标的6贵驷街道贵驷卫生院东首104室现存在租赁关系:
①经拍卖成交自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款项后,由委托人(出租人)与原承租人签订的关于相应住宅用房的租赁(续租)合同中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由买受人承接,委托人(出租人)根据租赁(续租)合同的约定条款将成交结果(或转让通知)通知原承租人。买受人必须继续履行该租赁(续租)合同至租赁期满。
②租赁关系转移日以前的权利义务,由委托人(出租人)和原承租人承担责任,租赁关系转移日以后的权利义务,由买受人和原承租人承担责任。
③待委托人(出租人)与原承租人结清费用后,如原承租人交付的押金还有剩余,委托人(出租人)将原承租人交付的租赁剩余押金以及预交的租赁关系转移日以后的租金,经原承租人确认后,于租赁关系转移之日交与买受人。
标的7镇海区招宝山街道柴家河头11号楼106室被占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自行与占用人协商解决房屋腾空及清退搬迁工作。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涉。
7、本次拍卖标的目前有空置,如房屋内有杂物堆放,屋顶、窗台、墙体有渗漏水,墙面有剥落、发霉现象,给水管道、排污水管道存在生锈腐烂等现象,因相邻房屋漏水造成本宗房屋漏水的情况,房屋的门、窗等有变形损坏情况和无法确认其对应的车棚等情况,买受人在使用前应做全面检查,并自行负责清理、修理、更换和与相邻房屋业主或小区物业协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反悔,或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进行清理、修理和赔偿。
8、若有零星、少量水、电费欠缴或水电表报停、被拆,水、电、燃气(一户一表)、网络、数字电视未开通立户等情况,买受人应自行负责处理,并办理相关手续,所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需转户的,待权证过户至买受人名下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9、本次拍卖仅以房地产本身并以房地产之现状进行拍卖,不包括房屋内可移动物品,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于拍卖标的房屋的质量、结构、可使用程度以及装修或改造后发生的相关变动(包括各墙体结构的变动等)等已告知或未告知的瑕疵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竞买前应仔细踏勘,并对标的的物业、水电等价格作充分了解。
10、不动产权证过户至买受人名下后,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水、电、燃气、数字电视等相关过户手续。
11、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标的在办理产权过户、实物移交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
12、若拍卖文件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可以在拍卖会前通过书面、短信、微信等方式告知竞买人,也可在正式拍卖会前在网站上作补充或说明,竞买人一经参拍应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六、过户税费和拍卖费用
拍卖成交后,拍卖人按成交价的1.6%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买受人的拍卖费用于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拍卖费用支付至指定账户(户名: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账号:76810188000045992,开户行:光大银行江东支行。
七、成交价款的支付和拍品的移交方式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不少于成交总价的50%的价款,余额部分须在成交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付清,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在最后一次付款时方可抵扣。
2、成交价款支付至指定账户(户名: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账号: 76810188000045992 ,开户行: 光大银行江东支行 )。
3、产权证过户:买受人在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后,可以启动产权过户手续。拍卖人协助委托人、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
4、房屋的移交:买受人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后,拍卖人协助委托人办理房屋移交手续,买受人凭《房屋移交通知单》、《拍卖成交确认书》、身份证等到物业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后,方可办理房屋移交手续,领取房屋钥匙。
5、若标的物移交前发生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共计费用超过500元,则上述全部费用由委托人承担,若标的物移交前发生的水、电、物管费等共计费用未超过500元(包括500元),则上述全部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法律责任
(1)免责声明: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本次拍卖的房屋品质、结构,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一切以展示看样时的现状为准。
(2)买受人有以下违约行为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拍卖人有权在买受人违约时将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有权单方面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收回标的重新拍卖:
a.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
b.买受人不能按时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经催讨依然无法付清的。
c.买受人不按本《竞买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同时按《拍卖法》第39条规定: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3)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或有操纵竞价、弄虚作假行为的,拍卖人有权当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九、在拍卖前,委托人如决定中止、暂缓或终止委托拍卖的,竞买人应当无条件地予以接受,拍卖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十、本须知的解释权归拍卖人所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