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位于余姚市经济开发区(梨洲街道三溪村)的一宗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临时土地证:余国用(2014)第02725号(现已过期),用途:工业用地,土地面积为26644.13平方米。具体详见评估报告。按现状交付。
提示:
1.该土地与其他土地相邻,界址未砌墙,需要根据国土部门测量后确定界址。
2.土地上有他人临时建筑,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拆除。买受人应无条件接受相关部门的违章处理,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土地证为临时土地证,有效期至2015年5月25日止。该土地证现已过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后果。
4.土地靠近村庄,需要注意相邻关系,留出出入行路。
5.目前土地上堆有垃圾,需买受人自行处理。
6.买受人需符合当地管委会关于进驻企业的要求,如水、大气达到一类工业排放标准,噪声达到二类工业排放标准,容积率1.0-1.8,建筑密度小于50%,绿地率大于20%,投资强度大于3240万每公顷。具体提交买受人可向当地管委会咨询了解。
7.若有物业、水电及其他费用等拖欠,均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起拍价:1238万元,保证金:300万元。